(中青联发[2019]9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高校员工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员工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员工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员工成长成才,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职能定位。员工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员工组织,是公司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员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员工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公司,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员工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十工作部门”的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员工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员工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公司(系)员工会属于校级员工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员工会指导:加强校级员工会与公司(系)员工会的工作联动,公司(系)员工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员工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员工的具体工作项目。员工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员工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公司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员工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员工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部分员工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60人。公司(系)员工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员工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员工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员工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员工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员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员工会工作。
五、严格遴选程序。员工会主席团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员工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公司(系)团组织推荐,经公司(系)党组织同意,由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门和公司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公司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公司(系)员工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员工典型中产生。校级员工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公司(系)团组织推荐,经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门和公司团委审核后确定。公司(系)员工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员工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公司(系)团组织同意,由公司(系)党组织确定。校级员工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公司(系)员工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校级员工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公司(系)员工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员工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公司(系)、年级及主要员工社团。公司(系)员工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员工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落实《员工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员工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员工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员工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公司团委报告。员工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员工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公司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员工代表为主,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公司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员工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公司党委要把员工会建设纳入公司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员工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如工作需要,公司团委书记可兼任党委员工工作部副部长。公司党委定期听取员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和公司团委共同研究员工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员工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董事长参与员工会管理。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员工会接受公司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 公司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员工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公司党委有关要求。明确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员工会,重点抓好员工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员工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研究生组织的管理参照执行。其他有关高校员工会(研究生会)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